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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十字会回应质疑不参与器官分配和移植

发布时间:2020-03-04 04:20:19 阅读: 来源:浓度计厂家

红会掌握捐献器官分配权,移植一例器官医院要捐10万?

深圳红会:不参与器官分配和移植

昨日,有媒体报道地方红会作为器官捐献的第三方机构掌握捐献者资源,移植医院需从红会获取这项资源,红会以此要求医院移植一例器官要捐赠10万元。

昨日下午,深圳市红十字会对此回应称,红会会把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及时告知合作的移植医院,但是不参与器官分配和移植,每一例器官捐献案例完成后,红会都会统计所有费用支出明细,及时向移植医院进行通报,不存在威胁医院每例捐款10万元的情况。

疑问1

捐献者信息会给谁?先会告知三家移植医院

1999年6月,深圳大学女教师向春梅成为深圳第一个捐献眼角膜的志愿者。市红十字会抓住时机,联同市卫生局适时发出了《关于捐献角膜的倡议》,短短半个月,前往红十字会填写志愿表的市民就达1000多人。此后,市红十字会率先在国内正式开展组织遗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登记、组织、发动工作。

2010年3月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根据要求,红会主要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试点工作启动后,深圳因不具备器官移植资质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等器官获取组织先后派人来红会沟通器官捐献工作,希望与深圳市红会共同开展器官捐献工作。

为充分发挥稀缺的器官资源的作用,深圳市红十字会同意与广州中山医、广州军区总医院等共同开展器官捐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市红会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便会及时告知上述移植医院,由移植医院派出团队进行捐献者的病情评估、器官获取、分配、移植等工作,红会不参与器官分配和移植等过程,也不存在不及时通报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给移植医院的事情。

2011年7月,深圳市人民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获得心死亡器官移植资质。2013年3月,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才正式启动器官移植工作,而深圳人民医院虽有资质,但因为尚未建立移植评估团队和开展移植工作。因此,目前深圳只有深圳第二人民医院与市红会共同开展器官捐献工作。

疑问2

红会掌握捐献器官分配权?

合作医院会优先分配

深圳红会的这种做法也成了深圳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本地器官移植专家的质疑所在——“是不是谁先获得了器官捐献的信息源,谁就掌握了器官捐献的分配权?”

为了保证器官捐赠过程的公正郑州哪里治牛皮癣好透明,不受人为干预,去年10月,全国160多家拥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开始试点“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该系统的总运营中心定在深圳,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的科研经费。据统计,从2011年4月到今年6月,共有742个人体器官通过这个平台自动分配,约占捐赠器官总量的1/3,其余2/3的器官,多是通过获取器官的医院自行分配。

事实上,在操作过程中也确实如此。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器官捐献案例中,市红会首先会把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及时告知与其合作的器官获取医院,然后再由医院派出团队进行捐献者的病情评估、器官获取、分配、移植等工作。

因此,根据器官分配的就近原则,器官获取医院首先被分配到器官的几率很高。而深圳红会与广州中山医、广州军区总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共同开展器官捐献工作,这也意味着这三家医院会优先获得信息源,“但是红会不参与捐献器官的分配,而是由器官获取医院的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去分配的”。该负责人说。

疑问3

二十五例共捐款十五万元

移植一例要捐儿童白癜风图片赠十万?

器官捐献者往往正当壮年,因事故意外身亡、家庭因病致困,或是捐献者本来就来自于贫困家庭。对于捐献者的医疗欠费的处理和困难救助的款项来源始终困扰着红十字会。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红总字〔2010〕13号文件《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红十字会要适时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进行多渠道筹集。

为对器官捐献专用金进行规范管理,市红十字会于2010年7月21日制定了《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专用金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属社会募集资金(含器官捐献受益者、移植医疗机构、社会爱心企业/人士捐赠等不属于财政资金)的,统一进入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专用资金账户,在该账户内设立专门项目,专款专用。非器官捐献工作以外的项目不可以从器官捐献专用金中开支。接受到的每一笔定向捐赠,都会向捐赠方开具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而器官捐献专用金每年接受市财委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

据介绍,自2010年全国启动器官捐献工作试点后,市红十字会与广州军区总医院共合作实施了25例多器官捐献。为更好地推动器官捐献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双方沟通,广州军区总医院决定定期向深圳红会捐款用于器官捐献工作。截至目前,共捐款15万元,捐赠款主要用于支付器官捐献者的医疗欠费、困难器官捐献者家庭的人道救助和必要的办公经费支出。

记者了解到,红会器官捐献主要由家属联系红会,捐献遵循一个原则:捐献在前,救助在后。救助主要是针对贫困家庭,家属需要申请并且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贫困证明,一般包括家庭人口数、家庭年收入以及户籍所在地平均工资情况,红会会根据家属的实际情况,按照专用金的管理办法适当地援助,原则上不包括医疗欠费援助是不得超过2万元。红会也可以通过媒体呼吁社会对相应家属进行捐助。据了解,2012年红会器官捐献有31例,其中有15人成功申请到救助金,红会去年共支付救助金456036.77元。

深圳红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一例器官捐献案例完成后,深圳红会还会统计所有费用支出明细,及时向移植医院进行通报,不存在费用不透明、不公开之说,更不存在威胁医院捐款、每例10万元的情况。

该负责人还表示,多年来深圳红会与广州中山医、广州军区总医院等移植医院友好合作,共同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发展,也不存在“霜冻期”的说法。(记者 向雨航 实习生 朱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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